在热带地区,榴莲是一种极为特别的水果。
它的奇特,不在于外形、颜色或者味道本身。真正独特的是人们对它的极端情感——爱它者无比痴迷,厌之者避之不及。本地人大多对榴莲情有独钟;而远方来客则多是又恨又怕。有人说,榴莲像极了一个性格彪悍的妇人,周身布满刺人的长钉,令人望而却步,却又散发着难以抗拒的浓香。
剖开坚硬的外壳,果肉呈纯白或澄黄两色。白肉清甜中带着一丝苦涩,仿佛难舍的情愫;黄肉则香气袭人,如蛇一般绕喉而下,令人神思恍惚——这种复杂感受,其他水果难以企及。
然而,外地人对榴莲却多有微词。有人说它气味如同爬满蛆虫的腐烂垃圾,有人说它的味道像极了粪便或腐败鼠尸。即便有人冒险品尝,也常有两种反应:要么立刻作呕离去,要么抱着“初生牛犊”的心态反复尝试。奇妙的是,后者在多次尝试后往往会渐渐爱上它,并以此为傲——因为在南洋有句老话:
“你若能吃榴莲,便能在这儿落叶生根。”
榴莲有季节性,每年夏末和初秋是它的飘香季。此时,榴莲园主日夜守候,看着熟透的果实如同小鸟般轻盈坠落,每一声“咚”都是金钱入袋的声音。
一位卖榴莲的小贩常从园主处购得六十颗榴莲,挑到路边叫卖。因其地处繁华路段,生意极为兴隆。有人问他为何不多备货,他只淡淡一句:
“赚一日,用一日,够便好。”
虽是市井之语,却道出了知足常乐的道理。只是若人人如此,则社会难有进步。
如今,榴莲飘香的季节刚过,空气中仍残留着缕缕余香。嗜食者为此花了不少积蓄,却毫无悔意:
“待它再来时,定要吃得更尽兴!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