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只叫做大福的猫。只因为我是一只白黄相间的猫咪,我的主人便选中了我作为他的宠物。说来奇怪,一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主人的孩子,无人能比。
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主人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侄女,小侄女的名字很好听,叫欢欢。外婆说过,小侄女所有漂亮的衣服都是主人给买的,显然欢欢是家中的掌上明珠。
我却不信这个理儿,非要试一试自己在主人心中的地位如何。就在小侄女欢欢扑向主人怀抱的那一刻,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,给了她一下。当时,主人和其他人都愣住了,可出乎意料的是,主人并没有因此惩罚我。
自那以后,在家中我便无人能及了,成了主人最捧的宠物。从那天起,侄女欢欢便开始躲着我走。
家里任何地方都向我开放,没有禁忌。每当我主人回来晚了,我就会把桌上的东西全部推下去,以此来宣泄我的不满。但每次主人回家后都会耐心地跟我说话,告诉我不要生气,下次一定会准时回来。
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生活下去,直到那一天——主人带我去逛街。当走上街头的那一刻,我发现我和人类小孩终究不同,我不过是一只猫罢了。但从那以后,我甘愿夹着尾巴做宠物,因为毕竟我的地位比欢欢高。